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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夫一妻制是很有智慧的社會共識,
佔有兩個以上的女人絕對是自找罪受。

可是世界上就是有些地區流行一夫多妻,
看看這篇報導兩種婚姻制度相衝突的新聞:
http://news.msn.com.tw/news716413.aspx
人家是在伊斯蘭律法下結的婚,又不是跑來丹麥結婚,
要維護一夫一妻的立場,只要國家不保障伊斯蘭婚姻就好了,
幹嘛逼迫人家離婚?

為西方駐軍擔任口譯,已經付出背叛伊斯蘭部族的沉重代價,
還鼓勵伊斯蘭男人為了逃得性命把自己的女人拋下?
能夠不用辦離婚是最好,可是性命畢竟捏在丹麥政府手上,
若能爭取到在一男兩女各自享有政治庇護的前提下,
依照丹麥的法律程序跟兩個女人都離婚是比較有尊嚴的選擇,
只要三個人都願意在一起維持伊斯蘭婚姻關係,
婚姻有沒有得到社會認可保障倒還比較不要緊。

只跟一個妻子離婚,就算失婚的一方也享有政治庇護安全無慮,
限期二選一的過程對丈夫與妻子都是一種折辱,
歐洲國家尊重多元文化的程度,恐怕比我想像中低很多,
在宣稱「一切依法辦理」之前,
至少應該要先從基本人權的觀點思考一下:
唯一被排除在合法婚姻之外的人何辜!

如果事情真的演變到逼人家非得犧牲一個妻子才能求生存,
沒有了政治庇護,女人萬一被引渡回去只有任人欺凌的份,
存活下來的人很可能選擇成為雙面諜,
因為如此誘導引發人性醜惡的國家,不出賣對不起自己。



以下是複製過來的新聞內容

伊拉克男子獲得自由 卻要失去一個太太 中廣新聞網
更新日期:2008/04/29 00:40

一名伊拉克男子向丹麥尋求庇護,丹麥給予他庇護,
但不允許他擁有兩個太太,因為這觸犯了當地法律﹔
因此有關當局要求他必須休掉一個老婆。

這名伊拉克男子曾為丹麥駐伊拉克軍隊擔任口譯,
去年丹麥從伊拉克撤軍,
這名男子由於給丹麥軍隊當過翻譯,生命受到威脅,
因此逃到丹麥,要求政治庇護。

丹麥司法部最近審理完畢,同意給予這名伊拉克男子庇護,
但這名男子是回教徒,有兩個老婆,還把兩個老婆都帶到丹麥,
然而丹麥法律只允許男人有一個老婆,
因此丹麥司法部要這名伊拉克男子一個月時間做出決定,
要他跟其中一個老婆離婚。
對這名伊拉克男子來說,這顯然是個頭痛問題。

本則新聞由中廣新聞網提供 2008/04/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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